时间:2017-12-21 16:23:00
大
中
小
来源:
bt365娱乐场(国资委)
关于全面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有效防范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泉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安〔2017〕10号)、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晋经信运行发电〔2017〕48号)要求,决定在全委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各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各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电气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经信委(国资委)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组。
组 长:彭国勇 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姬振良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王开英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李建平 市经信委(国资委)纪检书记
刘志钧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常悟江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仇录新 市经信委(国资委)总工程师
赵志鹏 市经信委(国资委)总会计师
陈志斌 市经信委(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张晓东 市经信委(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路 毅 市经信委(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胡元农 市经信委(国资委)调研员
闫晓鹏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调研员
徐志红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调研员
成 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全监管科,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志鹏同志兼任。
各县(区)经信局、各企业、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对所管辖区域、监管单位实施综合治理,针对性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三、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加强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经信局、委所属企业、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自纠。突出检查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检查设立展示牌、电子显示屏、灯箱、霓虹灯等各类形式的户外广告、未经住建、工商等部门审批许可、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消防技术规范或管理规定、未及时对广告进行更新、维护、保养,未按期进行焊接、电气、防腐等方面安全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等违法违规问题;检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所辖物业、居民楼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经信局、委所属企业、单位要开展所属物业、居民楼居民住宅区域的检查工作,督促整改隐患问题,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家庭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督促居民住宅区的建设、管理、物业服务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居民住宅区电气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的排查整改,加强对老旧居民住宅区的电气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集中充电设施,防范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县(区)经信局、委所属企业、单位要要将电气火灾防范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等网络媒体,开辟电气火灾防范专栏,广泛宣传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企业单位消防培训内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根据需要制作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品、宣传挂图、实用手册,普及安全防火常识。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7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底前)。各县(区)经信局、委所属企业、单位要结合本县区、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全面动员部署、合理安排进度,广泛开展宣传。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组织发动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2017年8月中旬前,自查自纠率达到50%以上;2017年8月底前,自查自纠率达到100%。
(三)排查试点阶段(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各县(区)经信局、委所属企业、单位要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以及电气线路消防安全现状、单位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持证上岗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电气火灾防范基础台账。随后确定一个单位作为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试点,集中开展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对其电气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形成可看、可学的经验。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各县(区)经信局、委所属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吸收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制度,完善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五)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2月)。各县(区)经信局、委所属企业、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集中排查整治电气安全隐患,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对查出的电气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
(六)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各县(区)经信局、委所属企业、单位要对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县(区)经信局、委所属企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动员部署,加强工作统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单位和环节,积极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务求治理实效。
(二)广泛宣传,取得实效。各县(区)经信局、委所属企业、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目的和意义,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力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各县(区)经信局、委所属企业、单位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17年8月5日前报送市经信委(国资委)安全监管科;2017年10月5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5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附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阳泉市经信委
2017年7月24日
抄送:省经信委,市安委办。
bt365娱乐场 2017年7月24日印发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表一:人员密集场所)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发现的问题 |
整改意见 |
电 气 线 路 及 电 气 设 备 |
1、电气线路、设备应选用具有双重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
|
|
|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
|
|
|
|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
|
|
|
|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多股铜芯线头应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
|
|
|
|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
|
|
|
|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
|
|
|
|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
|
|
|
|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 |
|
|
|
|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市,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
|
|
|
|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
|
|
|
|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
11、营业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
|
|
|
12、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准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
|
|
|
|
13、不应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应停放电动车 |
|
|
|
|
1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
|
|
|
|
1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
|
|
|
|
16、应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
|
|
|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表二:居民住宅建筑--住宅建筑公共区域)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发现的问题 |
整改意见 |
电 气 线 路 及 电 气 设 备 |
1、电气线路、设备应选用具有双重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 |
|
|
|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
|
|
|
|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箱内不应堆放杂物,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 |
|
|
|
|
4、电表箱、配电盘(柜)应固定在不燃材料上,并与可燃材料保持安全距离,电表箱、配电盘(柜)内及其周围不应堆放杂物 |
|
|
|
|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保持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
|
|
|
|
6、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电缆井内不应堆放杂物 |
|
|
|
|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
7、不应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
|
|
|
8、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
|
|
|
|
9、应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专业电工,定期开展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护保养 |
|
|
|
|
10、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车棚电气线路安装、敷设符合有关规定,采用质量合格的电器产品 |
|
|
|
|
11、物业管理单位应开展居民用电安全宣传,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演练 |
|
|
|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表三:居民住宅建筑--居民家庭)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发现的问题 |
整改意见 |
家 庭 用 电 安 全
家 庭 用 电 安 全 |
1、户内配电盘内不应存放可燃物,应由断路保护装置,保护装置进出线端子连接应牢固,电线端部绝缘无老化现象。不应使用铁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
|
|
|
2、电线、开关、插座、家用电器应选用合格产品,不应超过使用年限 |
|
|
|
|
3、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
|
|
|
|
4、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随意拉接电线 |
|
|
|
|
5、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
|
|
|
|
6、家用电器(除冰箱等长电设备外)不应长时间通电处于待机状态,应养成人走断电的习惯 |
|
|
|
|
7、不应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
|
|
|
|
8、掌握电气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法 |
|
|
|
|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电气安全保护装置 |
|
|
|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主办:bt365娱乐场/阳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办:bt365娱乐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bt365娱乐场/阳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53)229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