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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12-21 16:24:00       大    中    小      来源:

bt365娱乐场(国资委)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经信运行发电201749号)和市安委关于印发《阳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安20171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经信、国资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市经信委(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市经信委(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bt365娱乐场

        201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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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省经信委,市安委办。

抄送:委领导,机关各科室,各督导组。

bt365娱乐场               2017727日印发

附件:

 

市经信委(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经信运行发电〔201749号)和市安委关于印发《阳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安〔201711号)有关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全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切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成效,成立市经信委(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

  长:彭国勇  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姬振良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王开英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李建平  市经信委(国资委)纪检书记

刘志钧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常悟江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仇录新  市经信委(国资委)总工程师

  赵志鹏  市经信委(国资委)总会计师

    陈志斌  市经信委(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张晓东  市经信委(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市经信委(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胡元农  市经信委(国资委)调研员

  闫晓鹏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调研员

  徐志红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调研员

  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全监管科,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志鹏同志兼任。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

此次大检查从即日起开始,10月底结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经信系统、县(区)经信局、电力行业、通信行业、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等行业领域,市国资系统所有监管企业、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建筑施工和市政运营、煤气长输管道、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等行业领域。

四、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按照2017年省、市政府一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安全生产月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履职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5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重大风险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完善风险源清单、绘制四色图,设置公告栏、发放岗位告知卡等情况。

6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月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专项内容

1交通运输:检查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危险货物罐车隐患排查情况。

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1)开展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2)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治理,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情况;(3)开展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专项治理情况,防范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4)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环节专项整治,规范企业装卸环节安全管理情况;(5)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防洪涝、防雷电、防中毒爆炸、防山体滑坡泥石流、防垮塌、防暑降温六防工作情况。

3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1)露天矿山开采作业、爆破作业、排放渣土和汛期安全管理情况;(2)地下矿山通风、顶板、提升、防治水、采空区和汛期安全管理情况;(3)尾矿库防排洪系统、坝坡比、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上库道路、库上值班室、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库区警示标识标志、应急救援和土壤污染防治、汛期安全管理等情况。

4建筑施工和市政运营1)开展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土方(隧道)开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对危大工程未进行专项方案编审、交底、实施、验收等行为进行整治情况;(3)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控措施、主体责任落实情况;(4)城镇燃气和城市排水防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5煤气长输管道1)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和组织排除管道重大外部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情况;(2)开展煤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已整改隐患回头看工作情况;(3)管道企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改变设计方案情况;(4)管道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机构制度、制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排查整治外部隐患、定期检测巡护和设立警示标志等情况。

6冶金工贸1)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情况;(2)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治理情况;(3)工贸企业内部配套的危化装置专家会诊检查情况;(4)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现场确认等制度执行情况;(5)熔融金属吊运专项治理情况。

7特种设备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场所的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以及盛装毒性程度为极高危害物质、易燃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集中开展电梯、油气管道、锅炉、气瓶、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治理情况。

8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1)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情况;(2)对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采取执法措施情况;(3)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采取管控措施,落实挂牌督办、集中约谈、媒体曝光等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并销案工作情况。

9民爆1)民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情况;(2)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情况;(3)安全距离不足企业搬迁推进、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4)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使用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情况;(5)严密排查私制、私存、私用爆炸物品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

10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控1)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情况;(2)落实关闭矿(井)标准,关实关死,杜绝盗采资源行为情况;(3)汛期地质灾害防控工作情况。

11全市电力行业企业、通信行业企业要根据相关牵头单位确定的检查内容,做好配合工作,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大检查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检查工作。

五、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要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和隐患问题台账,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委督导组垂直督查。各县(区)经信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辖区内电力企业、铁路无人值守道口实施全面检查;委安全生产督导组,按照我委《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进行督导检查。

六、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前)。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并督促监管既所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大检查动员部署工作;要对照大检查重点内容,深入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工作。85日前,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委安全监管科。

(二)严格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对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责令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整改,彻底消除隐患。820日前,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委安全监管科。

(三)督导检查、总结提高阶段(9月至10月)。委大检查领导组将根据各单位检查情况采取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要认真总结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于1023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送委安全监管科。

七、推进措施

              在此次大检查中,按照市安委工作部署要全面落实安全

隐患查治五账管理,一是对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按

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分级建账(包括电子台账);二是安排专人,根据检查表填写的检查时间、隐患责任单位,隐患概况、是否整改完毕等内容进行对账;三是根据复查表,对登记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的隐患进行跟踪复查、逐条销账;四是及时整理汇总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于每月10号、25号前向委安全监管科报账(一般隐患报汇总台账、重大隐患报明细台账);五是督导检查组要对各单位建账-对账-销账-报账情况进行严格查账:对未整改隐患要重点检查,对已整改隐患要随机抽查,推动隐患整改到位。凡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不规范、上报不及时的,要通报批评;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未按规定销号的,要约谈问责。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市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严守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力推动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预期实效。

(二)严格检查,立即整改。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在大检查中要发扬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责任、严肃问责。各县(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制,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大检查期间发生影响较大的未遂事故、伤亡事故的,一律提级查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上限处罚。